各学院、处室: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已经下发,我校将以“实施方案”中的第二类、第三方案参加评估(定性指标体系中:无标识+B2+R+R2+X)。
学校评估办公室对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初步分工,请各单位认真研究评估指标体系中本单位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分工有异议,请与评估办公室联系。并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审核评估文件,对照指标体系,加深理解指标内涵,总结本单位的优势和特色,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学校将于适当时机进行培训。
附件(一)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附件(二)定性审核要点分工
附件(三)定量审核要点分工
大连艺术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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